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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有廠商來拜訪~我們公司~,和廠商接洽的人是我,
我一開始不覺得有合作的機會,想直接一口就拒絕了他,但看了商品才發現:
哇!在這個不景氣的年代,還有這種讓人看了“眼睛為之一亮”的產品!
基於種種考量,還是決定讓他們公司的產品直接進來試賣!
我想~我的眼光應該是還不錯的,希望”它”能替公司帶來不同的業績!
這麼LUCKY的事,不知道是不是運用了”吸引力法則”,最近都遇到很不錯的朋友,
在人事上幫了我很多,感謝大家~ ^^晚安
2018/02/12 寫於~除夕前3天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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